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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确保人民调解工作正常开展,调动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积极性,滨海新区日前出台《滨海新区人民调解经费保障办法》(简称《办法》),将人民调解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每年全区用于人民调解工作的经费开支。
“人民调解在化解民间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滨海新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人民调解重点在基层,工作量大,费时费力,应建立必要经费保障长效机制。据了解,按照滨海新区出台的《办法》,滨海新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包括:区司法局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其中,区司法局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标准,按全区常住人口每人每年1.5元。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补助经费标准,居(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每个每月600元,街(镇)以上级别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每个每月800元。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标准,每人每月150元。(记者刘长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