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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中国公民刘某随同其荷兰籍丈夫携带两名子女出国度假,因未在其子女证件内办妥有效签证而被边检机关阻止出境。据悉,其所携子女均在国内出生,刘女士为他们同时申领了中国护照和荷兰护照。在出境时,刘女士误以为其子女系在国内出生并持有中国护照无须办理中国签证,仅凭荷兰护照即可办理出境手续,从而造成了其子女所持的中国护照内没有前往国签证,而荷兰护照内也没有中国签证,导致出行受阻。
据天津东港边检站民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在此次事件中,刘女士可以为其子女选择国籍,如果选择中国国籍,则不允许使用荷兰护照,且出境时须在护照内办妥前往国签证;如果选择荷兰国籍,则不允许使用中国护照,且须办妥相应的中国签证方可出境,否则边检机关将不允许其出境。为此,天津东港边检站特别提醒广大出入境旅客,在出行前一定要弄清相关出入境政策,按照规定办理相关签证,有疑问可以及时向有关部门咨询,以免耽误行程。(尹娜王振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