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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从市市容园林委获悉,天津市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对市域范围内各类自然保护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进行了系统梳理,突出本市“山、河、湖、湿地、公园、林带”重要资源特色。
市市容园林委负责人说,目前本市公园包括郊野公园16处和城市公园(含苗圃用地3处)25处。25处城市公园有10处是现有公园,其他为规划公园。包括水上公园、南翠屏公园、长虹公园、河东公园、桥园、北宁公园、西沽公园、人民公园、紫云公园、泰丰公园在内的10处现有公园将承担着城市的“绿肺”功能。而包括柳林公园、新梅江公园、梅江公园、李七庄公园、侯台公园、北辰公园、银河公园、南淀公园、南湖公园、中湖公园、湖心岛公园、蓝鲸岛公园在内的规划公园将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园的布局以满足市民就近休闲游憩需求。此外程林、北仓、刘园3处苗圃将承担城市绿化苗木储备和供给功能。
按照刚刚闭幕的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天津市绿化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的城市绿地用途。因特殊原因确需改变规划的城市绿地用途,应当先修改规划,并按原规划审批程序报批。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擅自增设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确需增设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并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城市绿地范围控制线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此次本市通过生态用地保护红线的划定,构建具有天津特色的生态保护体系,从而形成碧野环绕、绿廊相间、绿园镶嵌、生态连片的总体空间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