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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1月9日上午,公安大港分局人口管理支队和胜利派出所有关负责同志来到胜利街前进里汪女士家中,把刚刚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送到她的手中。汪女士紧紧拉着民警的手,感动地说:“谢谢公安机关,谢谢各级领导,可为我们家解决大难题了。”
汪女士今年37岁,是湖北省人,2005年嫁到大港。就在不久前,汪女士被查出患有严重疾病,可由于户籍还在湖北,不能在津办理医疗保险,这对于经济条件本就不宽裕的汪女士一家来说,成了天大的难题。而尽快把汪女士的户口迁到天津,成为一家人的心愿。按照天津市户籍管理的现行政策,满35周岁、结婚后投靠丈夫满10年才可以申报户口来津,可汪女士投靠丈夫生活只有8年,未达到投夫落户标准。但办不了天津户口,就无法上医疗保险,高额的医疗费令汪女士一家举步维艰。
公安大港分局人口管理支队得知汪女士的情况后,立即组织胜利派出所和支队负责户口审批专职民警来到其家中,深入了解情况,积极为她准备户口申报材料。同时,人口管理支队在分局领导支持下,及时将汪女士具体情况向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汇报,得到总队领导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并将此事作为特殊情况对待,及时召开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为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特事特办,同意照顾批准汪女士投靠丈夫来津落户,并在第一时间签发《准予迁入证明》,汪女士落户问题得到圆满解决。(记者解金钊通讯员李欢群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