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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日,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信用卡诈骗案提起公诉,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刘某判处刑罚。
犯罪嫌疑人刘某是一名操作工。2013年7月的一天,刘某来到本市河东区某医院,在医院大厅某银行自动柜员机处发现一张被遗忘在机器内的银行借记卡,便从该卡内分三次取出现金6000元后离开。被害人李某发现后报警,公安机关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退还了全部赃款,被害人刘某表示谅解,遂请求法院从轻判决。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缓刑期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记者王赫岩通讯员张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