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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广州1月29日电(记者贺林平)在广东,各初中、小学门口悬挂的“省一级”“市一级”牌匾或将寿终正寝。近日广东省教育厅下发的《广东省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六项规定(征求意见稿)》拟规定,严禁义务教育阶段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学校,义务教育学校门口不再悬挂等级学校牌匾,不得进行等级学校宣传。
早在2005年,为了推动义务教育均等化,建好每一所学校,广东就全面停止了历时10多年的义务教育“等级学校”评估,代之以规范化学校建设。但已经评上的16批“省一级”“市一级”学校将其作为金字招牌,此后9年来一直悬挂在学校大门上。当下,从幼儿园、小学到中学的择校热一直未退,而等级学校是家长选择学校的标准之一,“省一级”“市一级”学校等牌匾都是学校招生宣传的重要载体。
征求意见稿第二条规定,严禁义务教育阶段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学校,义务教育学校门口不再悬挂等级学校牌匾,不得进行等级学校宣传。此外,还有严禁入学考试、严禁编重点班、严禁违规补课、严禁违规收费、严禁下达升学指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