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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常女士对记者说,她在乘长途汽车时,由于司机急刹车,造成其受轻伤。由于交涉未果,她准备起诉客运公司,请问应该怎么起诉。
本市律师郭栋解答: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乘客乘坐长途汽车购票后即与长途汽车方成立了客运合同关系,长途汽车有义务将乘客安全地运送到目的地。在路途上,如因长途汽车司机的原因造成乘客受伤,长途汽车方应向乘客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还有的情况是由第三方车辆与长途汽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在这种情况下,乘客可以有两种不同法律关系起诉的选择。首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进行责任认定,乘客可以选择造成交通事故的过错方起诉要求赔偿,这也就是法律上讲的侵权法律关系。其次,乘客也可选择合同法律关系对长途汽车方提起诉讼,根据《合同法》客运合同一节第二百九十三条“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的规定,本案中,乘客向长途汽车公司购票后,双方即成立了客运合同关系,长途汽车方有义务将乘客安全地运送到目的地,同时根据《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的规定,长途汽车运送乘客的过程也就是其履行客运合同的过程。因为司机急刹车造成乘客受伤的,除非长途汽车方能证明是乘客故意、对自己的人身安全存在重大过失或自身健康问题造成人身伤害的,否则,长途汽车方就应向乘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那么是不是只有花钱购票的旅客才能适用此条法律规定呢?对此,《合同法》也作了专门的规定,即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免票乘车、持有优待票、经长途汽车方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由于长途汽车方的原因身体受到伤害的,长途汽车方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选择“侵权法律关系”还是“合同法律关系”提起诉讼,会有两种不同的法律后果。“侵权法律关系”的法律依据是《侵权责任法》,其中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如果乘客受伤达到一定严重的后果,在向侵权人主张经济损失的同时,还可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失。而“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依据是《合同法》,合同法并没有对精神损害赔偿作出相关规定,合同法规定的赔偿原则是赔偿实际受到的物质损失。因此,选择“合同法律关系”进行诉讼的,法院不会判决赔偿乘客的精神损害。(记者张家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