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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赛时间
2014年2月1日0:00至2014年11月30日15:30。贵金属递延交易实盘交易大赛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赛段:2014年2月1日至3月31日;
第二赛段:2014年4月1日至6月30日;
第三赛段:20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
第四赛段:2014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客户交易的发生时间均以上海黄金交易所系统时间为准,如遇交易时间调整,则以上海黄金交易所网站和工商银行网站上公告的时间为准。)
二、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无需单独报名参加,凡通过主办方成功注册黄金客户编码并完成交易资金账户绑定的个人客户或已经成功注册黄金客户编码且大赛期间在主办方完成交易资金账户绑定的个人客户,在通过贵金属递延业务风险测评并签订贵金属递延协议后,凡在大赛期间进行上海黄金交易所挂牌的Au(T+D)、mAu(T+D)和Ag(T+D)合约交易的,自动获得本次大赛评奖资格(除非客户于每个赛段结束后5个工作日前,通过客户服务热线95588提出要求,声明不参加此次比赛,并提交相关身份认证信息)。
三、大赛条件
本次大赛的交易品种为上海黄金交易所挂牌的Au(T+D)、mAu(T+D)和Ag(T+D)交易合约,凡个人客户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个人手机银行(WAP)进行的Au(T+D)、mAu(T+D)和Ag(T+D)合约交易均属于大赛统计范围。
四、奖项设置
(一)赛段交易奖
每个赛段,对所有参赛客户黄金客户编码下的当赛段交易量折合黄金10公斤以上的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取前10名进行奖励,奖品设置具体如下:
第一名,奖励价值2000元的奖品;
第二至第三名,每人奖励价值1000元的奖品;
第四至第十名,每人奖励价值500元的奖品;
(二)年度交易大奖
整个大赛结束后,对所有参赛客户黄金客户编码下的大赛期内的累计交易量折合黄金10公斤以上的客户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取前10名进行奖励,奖品设置具体如下:
第一名,奖励价值10000元的奖品;
第二至第三名,每人奖励价值8000元的奖品;
第四至第十名,每人奖励价值3000元的奖品。
五、评奖标准和方法
(一)评奖标准
参赛客户黄金客户编码下的交易量,等于每个比赛阶段内客户进行的Au(T+D)、mAu(T+D)和Ag(T+D)交易合约买卖交易发生量折算后的累加。具体折算标准:
Au(T+D)合约交易发生量按照1:1的折算标准折算;
mAu(T+D)合约交易发生量按照10:1的折算标准折算;
Ag(T+D)合约交易发生量按照60:1的折算标准折算;
(二)评奖方法
本次活动的统计结果以中国工商银行电脑系统统计数据为准。交易量计算公式如下:
折合黄金交易量(千克)=Au(T+D)合约(千克)+[mAu(T+D)合约(千克)/10]+[Ag(T+D)合约(千克) /60]
(三)参赛客户在整个大赛期间销户或其他非因主办方原因导致账户被冻结等不能正常交易的,按照自动退赛处理,不参加相应奖项评选。
六、获奖名单公布及奖品发放
为保证参赛客户能够及时收到大赛相关信息,参赛客户须通过个人网上银行、柜面等途径主动更新交易账户的个人资料及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编),并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有效。否则,无法正常领取奖品等相关一切后果均由参赛客户自行承担,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获奖公布:每个赛段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由95588电话银行服务中心通知获奖客户及领取奖品事项。
(二)奖品发放:客户根据95588电话银行服务中心通知要求,在领奖时间内领取相关奖品。在每个赛段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如因客户未预留联系电话或主办方根据客户预留联系电话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视客户主动放弃获奖资格及奖品。
(三)获奖相关税费由客户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主办方不承担代付代缴义务。
七、大赛交易规则
参赛客户须遵守中国工商银行贵金属递延交易规则和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
(一)个人黄金Au(T+D)、mAu(T+D)和白银Ag(T+D)交易以保证金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其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强平比例等均须执行中国工商银行贵金属递延交易规定和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客户应及时关注有关信息的发布。
(二)Au(T+D)、mAu(T+D)和Ag(T+D)合约交易时间为上海黄金交易所开市时间(具体见交易所公告)。
八、风险揭示
(一)本次大赛为实盘交易,交易风险应由参赛客户自行承担。贵金属行情受政治、经济等因素及突发事件的影响,经常处于剧烈的波动之中,机遇与风险共存,客户应充分认识到投资的风险,对自己的投资行为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二)参赛客户应基于对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判断,审慎把握交易频率与金额,不应为了获得交易奖项而刻意实施不必要的交易行为。
九、免责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系统故障、网络故障等)导致交易中断、暂停、异常等,主办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参赛客户对此应有充分认识。
(二)本次参赛客户的交易决策均应出于自身判断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各项交易风险。中国工商银行网站中向客户提供的贵金属市场评述和分析意见等仅作为供客户参考的信息使用,不构成实际交易依据,主办方对其所发表的信息的预期盈利性及风险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附则
(一)本次大赛主办方为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主办方享有对本次大赛相关事宜的调整以至取消等各项合法权利。
(二)本次大赛规则由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负责制定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三)所有参加本次大赛的客户均应遵守其与主办方签署的《代理个人客户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业务协议书》的相关规定。
(四)主办方有权对所有参加本次大赛的客户在参赛期间的账户信息,包含但不限于交易量、账户等信息进行查询和统计,并承诺对所有客户信息按照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的要求进行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