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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了让一批涉民生执行案件的当事人顺利拿到执行款,日前天津海事法院执行局精心组织,加大力度执行,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执行一起工资案件中,申请执行人徐某在被执行人李某所属的船上打工,船东由于经营不善拒付船员工资。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人徐某向天津海事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多次表示自己生活困难,急需要这笔钱养家糊口。但执行此案面临两大难题,一是被执行人由于债务太多而隐姓埋名、下落不明,一切方式均联系不到;二是涉案船舶已经变更所有权人,不宜采取强制措施。为解决这些难题,承办法官想尽一切办法,联系厦门和广州两家兄弟海事法院配合,并将该船舶经营者鲁某找到。但鲁某表示,其经营该船舶是用以抵偿自己的债权,没有义务代替李某清偿债务。鉴于上述情况,承办法官并没有放弃,先后多次联络,进一步耐心说服,最终鲁某答应代替李某偿还船员工资。春节前,徐某到天津海事法院领取执行到位的船员工资时,不禁热泪盈眶。
另一起执行案件中,申请人滕某是连云港人,带领亲友在天津干完工程后一直没有领到工程款,被执行人潘某却在香港承包更大的工程项目,拒不履行债务。本案表面看起来是工程款纠纷,而背后是滕某带领亲友辛苦劳动的血汗钱。为了这笔款项,滕某曾在蛇年的除夕晚上在潘某家门外蹲守一夜讨要未果。转眼又是一年除夕临近,滕某于今年1月3日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天津海事法院及时制定预案,组成应急执行小组,加大执行力度,迫使被执行人潘某浮出水面,慑于法律权威,潘某到该院接受调查。同时,承办法官还掌握了潘某隐匿财产的证据,通过耐心说服教育,潘某同意偿还滕某等人工程款。为了让申请执行人尽快拿到执行款,法院还特意简化了发还手续,责令被执行人以现金支付,最终让申请执行人在春节前拿回了10万元工程款。(记者孙启明通讯员郑文运吴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