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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河东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对一起因停车琐事引发的聚众斗殴案提起公诉,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刘某判处刑罚。
被告人刘某家住本市,无业,曾多次被判刑罚。案发前,被告人刘某的朋友与被害人孙某因停车问题发生矛盾。当晚,被告人刘某与三十余人来到被害人孙某经营的老年活动站,打砸活动站内相关物品,并持械对被害人孙某、王某进行殴打,造成两名被害人受伤。经鉴定,被害人孙某手臂部位损伤为轻伤,王某眼部损伤为轻微伤。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刘某在上次刑罚执行完毕之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以聚众斗殴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检察官提示广大市民,本案因琐事引起,通过暴力化解矛盾的做法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记者王赫岩通讯员张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