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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随着上周天津市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正式实施,新区各计生部门接到不少居民来电来人咨询。昨天,滨海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各街镇计生部门进行了业务培训,目前全新的申请表格等资料已经全部发放到各单位,本周开始全面接受居民办理申请审批手续。
申请第一步:准备好5份材料
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按照一方是独生子女的进行申请即可。夫妻双方为本市户籍的,只要向女方户籍所在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提出申请即可。而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一方为外省市户籍的,则需向本市一方户籍所在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需填写《天津市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表》,提交夫妻双方的户籍簿、结婚证、身份证及其中一方的《独生子女证明》。《天津市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表》和独生子女证明的表格都已经发放到新区各个街镇的计生部门,申请的居民可以向工作人员索取。受理时,工作人员将对户籍簿、结婚证、身份证原件进行查验,并留存复印件。
新区计生委工作人员提醒,值得注意的是5份材料中的《独生子女证明》并非是独生子女证,而是由全市统一印刷的格式证明,居民可以在申请时领取。独生子女方为本市户籍的由其工作单位出具。工作单位的确定以当事人人事档案所在地为准(含劳动力市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劳动服务公司等),无工作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独生子女方为外省市户籍的由其户籍所在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收养的独养子女需有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子女证。曾有同胞兄弟姐妹,但均于未生育子女前死亡的,由注销户籍的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
获得批准:一般30个工作日以内
为进一步方便居民,提高工作效率,人口计生部门对审批时限进行了压缩,从原来50个工作日压缩到30个工作日。即,自街道计生部门受理之日起算,一般30个工作日内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妻就可以取得两孩审批证明。特殊情况可以延长7个工作日。时间压缩了,办理程序上也做了精简,新区计生委工作人员介绍说,原本申请两孩证明材料上需要两级盖章审核,现在只要一个便可以了,此外《人户分离表》等材料也取消了。
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时,新区计生委工作人员向居民提出了3个提醒。首先,符合条件并打算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育龄夫妻必须按照规定提出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如果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妻未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将按照符合规定未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条款征收社会抚养费。申请人必须对自己提供的情况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已审批未生育的取消其生育指标,收回两孩审批证明;已生育的按政策外生育对待,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其次,为缓解生育扎堆的情况发生,经批准生育两孩的,应当与生育第一个子女间隔四年以上,女方年满十八周岁、再婚夫妻女方系初育者、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这三种情况除外。第三,申请两孩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要注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其已经领取的奖励费不需要退回。此外,针对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高龄产妇会有所增加的情况,新区将进一步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和孕产期保健服务工作。(记者王祖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