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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本市交管部门获悉,为有效缓解交通拥堵,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空气环境质量,3月1日起本市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交管部门将采取加强路面治理、疏导及电子警察开启限行摄录功能等措施。
3月1日开始主要实施3项限行措施:(一)外环线以内尾号限行,自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1月10日,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7时至19时,本市及外埠牌照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实施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二)外环线以内外埠车限行,自2014年3月1日起,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7时至9时和16时至19时,禁止外埠牌照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通行;(三)外环线上货车限行,自2014年3月1日起,每日7时至19时,禁止货运机动车在外环线上通行。
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于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不记分的处罚;对于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同时,在外环线以内对于机动车违反尾号限行或外埠牌照机动车违反早晚高峰限行规定的,3小时以内驶出限行区域的,只记一次处罚。 (记者冯琳通讯员焦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