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昨日,记者从2014年天津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中获悉,今年在环境法制建设方面将完善多项环保法规标准。
这些法规包括,完成修订《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启动修订《天津市环境保护条例》、《天津市引滦水源污染防治管理条例》,推动《天津市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上升为地方法规工作,制定颁布《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等标准。(记者杨雪菲通讯员宋有武王俐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