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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天津市工商局了解到,市工商局将治理违法销售“机动三轮车”工作,作为当前全市工商系统的一项重点工作,并组织了对销售“机动三轮车”商户的摸底调查和大规模不间断的专项治理。
截至2014年2月18日,全市共有386户“机动三轮车”销售商户,治理工作开始以来,工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5935人次,对384户“机动三轮车”销售商户进行了1944户次的专项检查,222户商户停止了销售,对2户违法销售“机动三轮车”商户予以立案查处。
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为推动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市工商局先后制定了《开展对违法销售“电动三轮车”行为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违法销售“机动三轮车”查处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治理违法销售“机动三轮车”工作力度的指导意见》、《关于继续加大治理违法销售“机动三轮车”工作力度的实施意见》,与质检部门联合制定了《工商质检部门联合开展对违法生产、销售机动三轮车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指导和推动治理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同时,为提高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工商部门根据市政府确定治理重点,对治理区域内的“机动三轮车”销售商户可能涉嫌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梳理,将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机动三轮车、虚假宣传、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作为重点查处的违法行为。
下一步,工商部门将继续增加执法力量,开展集中整治,力争在2月底前将治理区域内的,销售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级产品公告》的“机动三轮车”全部停止销售;继续加强与区县政府密切配合,及时报告治理进展情况,把治理工作常态化;继续加强与质检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强化治理违法生产、销售“机动三轮车”工作合力;继续坚持治理情况报告制度,由周报改为日报,让市政府领导及时了解治理进度和工作情况,为全市五月份开展的非法上路、非法运营、非法占路集中整治行动当好先锋。(记者晁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