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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市民刘先生昨天在海河天石舫附近发现,一些违法捕鱼者将“地笼”摆放在河边,准备趁着这几天冰面开化,将网放入河中捕鱼。
现场看到,这些“地笼”有十几米长,大概有数十个。刘先生经常来海河边遛弯,看到这个情况感到一惊。“地笼”其实是用来捕虾的虾篓,在底部放上食物以诱捕幼鱼,由于其透水孔十分细密,加上顶部的漏斗状设计,鱼儿一旦进入便难以出来。
“这两天海河冰面都化了,这些人就把目标对准了鱼。”海河里的鱼是维护水质的清道夫,滥捕幼鱼有违环保宗旨。《天津市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在城市景观用水水域、备用饮用水源水域禁止各种捕捞作业,违反规定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记者韩爱青摄影记者王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