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3月14日上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修行后的《天津市贵金属、珠宝及镶嵌制品售后服务办法》正式发布,《办法》明确了金银珠宝商品售后实行三包规定,七日内保修、保换、保退等内容。据介绍,《办法》将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

在购买了珠宝首饰后,经常有些“意外”让消费者不知如何应对。新买的首饰出现了质量问题不知如何维权;想要将手中的饰品“以旧换新”,却遭遇改制费“漫天要价”……对此,《办法》制定了二十四条规定,极大地保证了消费者权益。
根据《办法》,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售后服务的内容为:包退货、包调换、保修理。“三包”有效期自开据销售凭据之日起计算。消费者凭销售凭据、饰品签享受“三包售后服务”。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除经营者声明不可退的,消费者确认的;影响二次销售的;经过佩戴造成污损的;与原货品不符的商品外,经营者采用网络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记者晁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