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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本市社会组织蓬勃发展,2013年全市社会组织总数达到18133个。今年,本市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力量,承担更多社会职责,满足条件的社会组织可承接政府购买的六大类公共服务。
今年,本市社会组织可承接的政府购买的六大类服务包括:基本公共教育、公共就业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基本养老服务、优抚安置服务、基本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会组织管理、社区事务、社工服务、法律援助、慈善救济等社会管理服务事项。行业职业资格认定、处理行业投诉等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科研、行业规划、行业规范、行业调查、行业统计分析等技术服务事项。公车租赁服务、机关物业管理服务、会议服务等机关后勤服务事项。法律服务、课题研究、政策(立法)调研草拟论证、监督、评估等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
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需要具备7个条件:依法设立的社会组织、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年检或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良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今年,本市将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这几类社会组织成立时实行直接登记。逐步扩大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范围。加大对专业化、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创造性推动异地商会审批管理权限下放,指导区县做好非公募基金会登记管理工作。积极稳妥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积极开展在津涉外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探索建立“备案与登记”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全面启动天津社会组织登记系统,办好“天津社会组织网”。实现社会组织通过信息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布重大活动、财务收支、接受捐赠等信息,接受会员和社会监督。开通天津社会组织官方微博、微信、短信服务推介平台。 (记者李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