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天津警方报道
天津北方网讯:两名男子为谋财,与同伙混迹于集市内,趁他人购物之机窃取财物,后在逃跑时被抓获。鉴于二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日前,西青区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二人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3年8月27日16时,辽宁省无业男子尤某与贵州省男青年吴某伙同他人(另案处理)来到本市西青区某村集市上。经预谋后,趁女子朱某购物之机,盗走朱某放在婴儿车里的一部平板手机,后尤某、吴某等人在逃跑时被抓获归案。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550元。现赃物已发还被害人。(记者孙启明通讯员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