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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驾驶汽车发生轻微剐蹭后,两名司机在商量解决问题时因言语不和发生斗殴,造成一人轻伤,导致一起本来只需两三百元就解决的交通赔偿,变成一起刑事案件。日前,静海县人民检察院对打伤他人的司机王某以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
今年2月的一天晚上,司机王某驾驶汽车在路上正常行驶,在一处道口因并道过急,与同向行驶的李某的汽车发生轻微摩擦。王李二人下车查看,发现两辆汽车仅仅车头发生接触,前保险杠被刮掉小块车漆而已。随后,两人就事故责任和赔偿问题开始商量。但因为看法不一,两人在争论中情绪渐渐激动起来,并相互指责对方会不会开车,懂不懂交通规则。几句话下来,脾气暴躁的王某上前一记耳光打在李某脸上,并仗着身强体壮开始对李某拳打脚踢。事后经鉴定,王某殴打李某造成轻伤,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记者张家民通讯员陶梦辉张海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