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3月26日电(记者付文)26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原告(反诉被告)湖北东星集团公司、兰世立与被告(反诉原告)李军、杨嫚,被告谢小青、融众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武汉东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股权纠纷一案。法庭将择日宣判。
2009年6月,兰世立和东星集团将李军、杨嫚以及融众集团告上法庭。2012年5月,湖北省高院一审判决股权转让有效,兰世立和东星集团败诉。兰世立和东星集团随后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该案一审“基本事实不清”,裁定该案发回湖北省高院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