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低保家庭中有劳动收入人员就业补贴标准
从4月1日起,就业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6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55元。在经济状况认定时,对低保家庭中从业人员的收入,按照就业补贴标准免于计入家庭收入,进一步鼓励低保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通过劳动实现自我解困。
调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从4月1日起,上海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日常生活费标准从每人每年不低于798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不低于9000元。
同时,对部分民政救济对象定期定量补助标准一并调整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