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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拆除房屋工程施工扬尘控制管理标准》
(一)拆除房屋必须按照市有关规定安装落地封闭围挡,禁止渣土外溢,污染工地周边环境。
(二)拆除房屋和清运工程渣土时,必须进行洒水喷淋压尘,不得造成扬尘污染。
(三)拆除房屋施工现场的垃圾渣土必须及时清运,暂时不能清运的,现场必须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
(四)渣土运输车必须全部平槽装运,加盖密闭运输,防止运输撒漏和扬尘。
(五)渣土运输车驶出拆房工地前必须冲洗轮胎,车轮不得带泥、带土,污染道路环境。
(六)渣土运输车必须牌照号清晰,禁止遮挡、污损。
(七)渣土运输车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线路行驶。
(八)渣土运输车不得在施工工地外沿途泄漏和散落渣土。
(九)渣土卸地道路应当硬化,车辆卸土后轮胎不得带泥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