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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我们公司在开发区,每个月都有出口业务,经常要办一些审批事项,以前办件儿都要去市审批中心,特别耗时。现在我们在新区就能办件儿了,手续简化了,办结时间也缩短了。”日前,在滨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药监局窗口办理药剂出口许可证审批的诺和诺德公司专员于英波对记者说,“新区事新区办”让他们尝到了甜头。
这是新区审批制度改革的一个缩影。新区日前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在行政体制、经济制度、金融创新、科技体制、扩大开放、统筹城乡、民主法治、社会领域、生态文明、文化体制等方面改革创新,到2016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
滨海新区组建综合执法局,集中市容环境、园林绿化、市政公路、城市排水、公共交通、安全生产、爱国卫生等管理职能,推进街镇综合执法,实现一支队伍管全部、管到底。将组建滨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工程招标、土地交易、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平台、职能、人员编制全部划转,实现“管办分离”,建立统一、有序、公正、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服务体系。整合工商、质监、食药等部门市场监管职能,创新市场监管模式。
根据《意见》,新区将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将区属国有企业调整为区域开发、公用事业、资本管理、民生保障、商贸及金融六大板块30家左右的国有企业集团。鼓励民营经济发展,支持民营经济进入特许经营领域。新区还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包括推进未来科技城建设,借助用好首都资源,深化“京津科技新干线”建设,吸引高水平研发机构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