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哈维晟,市公安局预审监管局一支队三大队预审员。2009年从事预审工作以来,哈维晟“搞定”了不少疑难案件。哈维晟告诉记者:“我的父亲是一名法官,小时候,父亲经常给我讲破案的故事,长大从事和‘破案’有关的工作于是成了我的理想。我觉得预审是特别有深度、有内涵、有干头的一份工作,因此立志在预审工作中成就自己的理想。”
巧用讯问策略
深挖犯罪扩大战果
2012年,我市公安民警成功破获一起特大贩卖、运输毒品案,犯罪嫌疑人冯某和王某某被当场抓获,并查获冰毒1900克,毒资40万元,后民警又将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
人赃并获,可谓战果颇丰,但犯罪嫌疑人如实交代的“好态度”却引起了哈维晟的警觉。他受理案件后,仔细审阅了全部材料,认为该案嫌疑人此前极有可能有多次贩卖行为,下一步的审讯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哈维晟经过深入分析决定先避开主犯冯某,从社会阅历相对简单的王某某入手。他用凌厉的目光注视着王某某的眼睛,明确地告诉他,在没有口供的情况下,证据确凿、充分,照样能定罪判刑,并且此案嫌疑人均已落网,谁先交代谁就占据了主动。经过哈维晟连续三天的攻心战,王某某原来装腔作势的架子消失了,脑袋也耷拉了下来。此时,哈维晟又不动声色地将审讯节奏缓下来,和风细雨地对其谈起了家人的牵挂,适时出示了从其安徽原籍录制的亲人对其劝告的视频。此时,王某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供述了自2012年6月至8月期间,共向冯某贩卖冰毒3000克的犯罪事实。
为了查明毒品的去向,哈维晟巧妙地绕开冯某,积极展开外围侦查,获取了冯某近期的活动轨迹,发现本案中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的张某与冯某交往不一般,很可能是冯某贩毒网络中的零售环节。哈维晟又围绕张某的活动情况进行了大量查访,最终查访到两名吸毒人员李某、孙某某,二人证实张某曾在2012年6月间多次向二人贩毒。掌握相关证据后,哈维晟单刀直入,剑指张某,利用矛盾,分化瓦解,动摇其思想,在张某有所触动的时候,适时点出一些人名、地点、时间等,却又含而不露,令其摸不清头绪,又假装失言在话语中露出一些他与冯某共同有联系的人员、事件。最终张某阵脚大乱,将自己从冯某处陆续购买毒品1000克贩卖牟利的事实和冯某贩毒的情况全盘托出。
此时冯某贩毒网络的情况已经明朗,大量的证据都指向了他。哈维晟乘胜追击向冯某发起总攻,几番交锋下来,冯某长叹一声,将自己组建贩毒网络大量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全部讲清。至此这起部督的特大贩卖、运输毒品案终于水落石出。
如何有效讯问引发对预审兴趣
几年前,一对青年情侣遭到抢劫,被抢走了一部手机和几十元钱现金,女青年当场被刺身亡,身受重伤的男青年爬到附近一个地方报警,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这起案子当时并没有什么头绪,只在现场发现一个塑料袋,里面有一把剃须刀。后来在对本市一所监狱的犯人采血时,刮胡刀上遗留的DNA跟监狱里正在服刑的罪犯牛某某比对吻合。牛某某有抢劫前科,嫌疑程度非常大,但是牛某某拒不承认。警方曾找到案发后案犯卖手机的手机店,店主提供线索:来卖手机的人,胳膊上有大量刺青。此案在分局审过一段,后转到预审总队,哈维晟经过多次审讯,始终找不到一点儿突破口。
哈维晟回想这起案件,认为最大的遗憾就是初审时,己方的意图被对方捕捉到了。当时预审员问牛某某,是不是有一个胳膊上有刺青的朋友,牛某某说有,现在在西安。但民警并没有根据牛某某的供述找到这个人。再问牛某某时,牛某某就什么也不说了。牛某某之前说的是假话。哈维晟总结:初审时的预审员大概想一着制敌,就把仅有的一颗炮弹打了过去,反而让对方摸着了“底”。待他接手时,再想弥补就非常困难了。
这起案件让哈维晟认识到:审案应该在审讯初期制定周密的计划,急于破案、贸然审讯,未必会达到效果,要通过对“外围”情况的掌握让讯问更有效。有些问题犯罪嫌疑人不说,则要依靠刑事科学技术来定罪,中心现场足迹、脱落的细胞、监控摄像的内容,都可能提供重要线索,再利用证据去“倒逼”口供。野外现场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就要靠嫌疑人到案拿下口供,根据口供再找证据。
靠疑犯爱好侦破多年前抢劫案
多年前,东丽区一家汽车轮胎经营部发生了一起抢劫案,值夜班的老人被杀,保险柜内的二十余万元现金被洗劫一空,案件久侦未破。
2010年6月,南京市看守所在押人员罗某某检举,周某某伙同其同乡王某某涉嫌此案,周某某、王某某因涉嫌其他犯罪被羁押在南京。此案仅凭王某某的供述和罗某某的检举认定周某某犯罪证据明显不足。要想圆满侦破此案,还需要从周某某本人供述中锁定关键证据。
哈维晟经梳理案件发现,王某某供述其作案前和周某某在案发现场附近租了一间平房居住。为此,哈维晟数次到房主和邻居家进行访问,女房东提供的一条线索引起了他的注意:租房的人中有一个人爱吹笛子,后来此人不辞而别,她在收拾屋子时发现了这支笛子,但房东已回忆不清此人的体貌特征。经提审王某某,王某某称周某某会吹笛子并曾带笛子来津。
在南京市看守所的审讯室里哈维晟注视着周某某,足足有一分钟,周某某似乎感到了异常,抬起头,在他的眼光和哈维晟接触的一刹那,哈维晟突然开口:“我们是天津市公安局的,今天来提讯你,为什么你是清楚的,但是过了这么长时间我们再次过来审讯你,和上次的情况肯定不一样了!”周某某几乎是听到哈维晟说话的同时就低下了头,他的眼珠快速转动着,手微微有些抖动。他抬起头不紧不慢地说:“我不知道你们说的那个案子,我也从来没到天津去过。”
哈维晟对着他微微一笑,一字一顿地说道:“我们掌握了充足的证据,人过留影,雁过留声,你是既留影又留声。”
哈维晟不紧不慢地接着说:“谁让你爱好多呢,多才多艺的人往往会被别人关注,房东、邻居忘不了你呀!更何况你把不该丢的东西丢了,对吗?”说到这里,哈维晟用两只手做了一个吹笛子的动作。此时,周某某的眼神几乎凝固了,一动不动,面如死灰。
初次审讯,哈维晟虽然给了周某某巨大的压力,但侥幸心理还在促使周某某做最后地顽抗。
在哈维晟押解周某某回津到南京站候车时,他看到周某某面对车下熙熙攘攘的人流表情有些异样。哈维晟明白了他的心思,从他的行李里找出一件衣服搭在了他双手戴的手铐上,这次他感激地看着哈维晟说:“谢谢。”
火车开动了,周某某突然问:“你说,我是坏人吗?”哈维晟知道这是周某某在试探自己的看法,试探能否寻求哈维晟对他的将来有所帮助,这也正是预审员进一步取得他信任的机会。哈维晟笑了笑,说:“那要看怎么理解坏人这个词了,人做了坏事,就这件事而论他就是坏人。但如果能改过,改好之后就不应该再把他当坏人看待了。”就这样两个人几乎聊了一夜。火车快到天津时周某某突然问哈维晟:“天津的事我该怎么办呢?”
哈维晟微微一笑:“这个问题我对你讲的已经不少了,你现在只有坦白交代一条路可以走。”
“可是这关系到我的生死,我需要时间考虑。”
“考虑可以,时间不能太长,有没有你的口供我们都要结案。”
“我知道,我只要两天时间。”
“没问题。”
哈维晟知道这个案件到此审讯该做的都做了,就剩火候问题了,急于求成反而要出问题,所以没有犹豫地答应了他。
两天后,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的审讯室里,哈维晟再次见到了周某某,他明显瘦了,冲着哈维晟苦笑了一下算是打招呼,然后详细交代了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
“细节证据技战法”锁定劫车凶嫌
在长期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哈维晟总结出了一套“细节证据技战法”。在长期的案件审理过程中,根据他的实战总结,一般说来,对于现场细节证据,能供述出80%的,应该是同案犯或是重要知情人,供述出90%的,应是犯罪嫌疑人无疑。
本市曾经发生过一起一名女出租车司机被抢劫杀害的案件。犯罪嫌疑人驾车逃离时,慌乱中撞上道路隔离设施,遂弃车逃走。警方先是发现了这辆车,之后又发现了被害人的尸体。警方在车辆副驾驶台面发现了一些喷射状的斑迹,由此开始上网追踪凶犯。2011年年底,因其他罪案被抓的犯罪嫌疑人陈某的DNA与这些斑痕相吻合。陈某到案后,证实他确实坐过被害人的车,但证据不具备唯一性。陈某则是先供认抢劫杀人,后来又翻供,之后又再次供认,很不稳定。
哈维晟根据现场勘查的结果,排列出多处非犯罪嫌疑人不能讲清的现场细节,例如车里面有烟灰、副驾驶门手抠内还有几根某品牌香烟;案发时主驾驶安全带被割断,割断痕迹是两次形成的,一侧先割了一刀,然后从另一侧彻底割断;车辆后牌照没有了,牌照是用改锥拧下来的,不是随手用力拽下来……类似的细节证据一共总结出了30处。
做好准备之后,哈维晟对陈某进行了专门审讯。他暗下决心:如果是陈某干的,就一定要用证据锁定其犯罪事实;如果不是他干的,也要用有力的证据排除他。这一次,哈维晟终于固定了陈某的下列犯罪细节:他杀害女司机后,想挪开尸体,可是安全带插得很紧,他一时抽不出来,就用刀去割,先割一侧未割断,于是再割另一侧;他自己带的烟,坐在副驾驶位置时抽的烟,烟灰位置和牌子也和现场吻合;对被害人前胸后背分别捅了几刀,入刀位置、血迹分布也跟尸检和现场侦查结果吻合;他只拆下出租车的后牌照,因为后牌照容易被人看清记住。拆卸牌照时,用的是后备厢的一把改锥。陈某的供述和哈维晟列出的细节证据表里的内容,有95%是吻合的。其中最关键性的有两处:一是关于两次才割断安全带的供述,一是一共捅了被害人5刀,两刀在后背,3刀在前胸腹部。通过对这些隐蔽性细节证据的分析,确定陈某就是被害人的最后接触人,也是本案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最后以涉嫌抢劫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