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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用前女友微信,将其偷拍的前女友裸照发到朋友圈,以此向前女友要挟复合并索要钱财。近日,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犯罪嫌疑人姜某批准逮捕。
2010年底,犯罪嫌疑人姜某与被害人刘某认识并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直至2012年10月。在交往期间,姜某多次趁与刘某发生关系时用相机偷拍刘某的裸照并保存下来。2013年8月,姜某盗用了刘某的微信号,将以前偷拍的18张裸照发至刘某的朋友圈内,刘某知道后要求姜某交回照片内存卡,姜某以此要挟,向刘某索要人民币1万元并要求继续做男女朋友。2月21日,姜某通过微信与刘某聊天时,又将7张裸照发给刘某,后刘某答应给姜某5000元换回照片内存卡。2月22日16时许,刘某将3000元转入姜某提供的银行账号内,并向公安机关报警。3月2日17时许,姜某在某餐厅内向刘某索要剩余的2000元时,被南山公安分局民警抓获。 (记者蔡佩琼通讯员谢远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