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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两名男子在乘坐火车时喝了一斤多白酒,醉酒后殴打乘警。昨天,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两名男子均因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2013年12月15日,河北省男青年葛某和张某一同乘坐火车到天津打工。途中,二人于车厢内大量饮用烈性白酒并吸烟,列车员多次劝阻未果,其间二人还与列车员发生口角。当日15时许,列车经停石家庄站时,葛某与张某借酒意于站台上殴打列车工作人员刘某、马某、王某,该次列车值班乘警王某某上前表明身份阻止二人,但二人并未停止殴打。后在列车员协助下,乘警王某某将二人口头传唤至车厢连接处进行询问,并使用执法仪录像取证,但二人拒不接受询问,葛某为阻拦乘警保留证据,还动手抢夺记录仪,葛某、张某一起撕扯乘警王某某警服并进行殴打,致使王某某头部外伤、皮肤软组织损伤。葛、张二人酒醒后供述,其已不记得醉酒期间行为,得知所作所为后,二人均表示追悔莫及。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依法认定二人以暴力的方法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葛某有期徒刑7个月,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6个月。 (记者孙启明通讯员王彧姚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