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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4月17日,市地税局发布《关于公开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公布147项税务行政审批清单和行政服务事项,并向全市40万户纳税单位和百万纳税人郑重承诺,地税系统在公开的清单以外,不再实施其他事项审批,对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不搞变相审批,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这份“地税清单”涉及行政许可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8项,行政服务事项137项,包括税务日常管理、涉外税收管理、减免退税管理和税务师事务所管理等项目。市地税局负责人士称,“地税清单”除8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其余事项全部下放至各区县地税局,其中109项行政服务事项实现了即时办结、立等可取,38项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限时办结。对由纳税人发起的涉税事项,一律由纳税服务厅受理,严格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要求执行,避免纳税人“多头跑”的现象,杜绝税务人员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
在市地税局公开的行政审批事项信息表中,详细注明了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实施部门、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办结时限等栏目。这位负责人说,办结时限中的“即时办结”就是即等办结,限时办结比法定办理时限提速30%至50%左右。一般法定办理时限规定20个工作日,地税承诺办理时限在15个工作日,最快为5个工作日,各区县地税局将“清单”显示在办税服务厅明显位置,天津政务网站和天津财税网站全文发布,纳税人和公众可随时获取。
市地税局表示,下一步要对公开审批和服务项目建立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管理制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同时,厘清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税收执法事项,编制税收执法流程,全面公开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大力推进网上审批与服务,为市场主体创造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记者霍艳华 通讯员刘文章 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