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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天,记者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3年本市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有升有降,一审民事知识产权收案729件,同比下降31%;新收刑事知识产权一审案件34件,同比下降19%。著作权案件数量仍居高位,网络著作权案件占主要部分;商标权民事案件增幅较大,涉外案件较多,涉案商标知名度较高;不正当竞争案件向电子商务领域发展;技术合同案件明显增多。
著作权案件占全部案件的比重为46%,比2012年同期下降了28%,在全部知识产权案件类型中比重仍居首位。商标民事纠纷案件涉及国外知名品牌包括路易威登、马蒂利、普利司通、西门子、阿迪达斯、耐克、李维斯、彪马,国内知名品牌包括国美、苏酒、苏泊尔、红双喜等。侵权人侵权方式多样,形式更隐蔽,除了一般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商标、突出使用与他人商标相同的字号行为之外,还出现在知名商标外加贴其他可随手撕掉的其他标志、把字号拆分后当成服务商标使用等新方式。
不正当竞争行为往往与侵害商标行为交织在一起,除了传统的将他人商标注册为企业名称、抢注他人在先使用的知名商业标志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向电子商务领域发展趋势明显,关键词广告搜索、竞价排名和深层链接等网络服务行为的不正当竞争陆续进入司法层面。
技术合同案件增多,全市法院受理和审结一审技术合同案件虽然总量不多,但分别增长433%和117%。随着技术交易的活跃,市场主体有了签订合同并通过合同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但对合同履行的复杂性认识不足,尤其是技术标的具有不确定性,双方对合同条款理解存在差异,对技术风险的承担和利益分配容易产生分歧,进而发生纠纷。 (记者冯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