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被告人于斌在本市某事业单位上班,有着一份稳定的工作和幸福的家庭。但是,因为自己的一个业余爱好和法律知识的匮乏,最终将自己送上了被告席。
于斌是一个枪械爱好者,从2007年至2012年,通过互联网分多次购买了各式仿真枪支共五把,铅弹百余发,瞄准镜一个。于斌把这些“宝贝”放在家中收藏从未使用过。2013年夏天,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将于斌抓获归案,并在其家中将上述违禁物品查获。
于斌到案后,想不通自己购买仿真枪收藏的行为会构成犯罪,经过检察官释法说理,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将引以为戒,不敢再越法律雷池。和平区检察院将此案起诉至法院,最终,被告人于斌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检察官提示:一些军事爱好者喜欢购买一些枪支、弹药进行收藏,他们中的许多人有正当职业,平时也是守法公民,但是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加之我国对网上交易市场管理的不成熟,许多违禁品居然在网上公开交易,如果一个人购买的枪形物和子弹经鉴定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标准,那么就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将受到法律的惩处,也给自己留下一生的污点,追悔莫及。(记者郭佳通讯员李晶张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