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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近日从滨海新区总工会了解到,截至2013年底,新区工资集体协商企业达13840家,覆盖职工43万余人。
协商成工资诉求主渠道
近日,渤海早报滨海新闻热线接到新区读者李先生打来的咨询电话,反映所在单位存在不给加班费的情况,同时,在目前物价水平下,感觉单位发放工资额度仍较低,不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滨海新区总工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随着新区劳动者文化、技能素质及法律知识的不断提高与增长,自觉维护自身权益并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意识已成发展趋势。作为畅通职工诉求渠道、推进企业健康发展和有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平台,工资集体协商作用凸显。为此,新区总工会及各级工会组织高度重视这一工作,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等工作。
去年以来,新区各级工会共接待职工来信、来电、来访12300余人(件)次,为6360余人次的劳动争议进行有效调解,为职工争取权益1500余万元。
外企连续5年协商涨薪
天津市开发区某知名外商合资企业是新区第一批参与到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2008年企业工会成立时,最初制定的工资上调方案中,一线工人工资在基本工资基础上上调12%。该企业的工会经征求一线员工意见以及会员集体讨论,认为物价水平以及周边外商企业员工工资均高于本公司员工工资,提出一线员工平均上调36.8%。该方案很快被公司总部以上调比例过高为由否决,谈判陷入僵局。经过企业工会以及开发区工会的联合努力,终于为企业员工谋取了高额的涨幅。
在此后的五年当中,工人工资平均涨幅达到了24%。“我从公司起步就一直在这里,也正是工会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让我能够不用担心付出没有回报。”公司员工段先生对记者说。
记者了解到,根据新区工会规划,至2015年,已建工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建制率达到80%以上,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公司制企业要普遍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至2015年,新区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中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要达到85%以上,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要达到85%以上,覆盖职工达到85%以上。(记者王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