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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因朋友欠债不还,一气之下竟开着朋友新买的车故意撞向路灯杆,事后才知车主另有其人。近日,该男子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静海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男子高某一年之前曾将2万元借给朋友刘某做生意,并约定半年为期到时归还。半年之后,朋友对还钱一事闭口不提。高某数次登门讨债,均被刘某以生意亏损没有钱为由搪塞。
高某经多方打听了解到,刘某实际生意兴隆并无亏损,于是认为刘某故意赖账不还,怀恨在心。今年1月的一天,高某再次找刘某讨债,来到刘某的店门前时,发现刘某正驾驶着一辆崭新的小货车回来。高某以为刘某有钱换新车,却故意赖账,更是恼怒,于是趁刘某停车往店里搬运货物之际,坐进小货车驾驶室发动汽车,并一脚油门将车撞在路边的一根路灯杆上。小货车当场被撞得面目全非,高某也多处受伤。
事后高某得知,小货车是刘某从别人那里借来的,误会使自己受了伤、犯了法,追悔莫及。
检察官提示,讨债维权应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等合法渠道,切勿采取鲁莽暴力手段,以免讨债不成反触犯法律。(记者王赫岩通讯员陶梦辉张海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