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近日,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取消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决定取消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审批项目。
《通知》指出,自5月1日起,不再受理市属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申请,不再办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审批事项。市属社会团体根据本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可以自行决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