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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昨天下午市教委召开的新闻通气会获悉,今年本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启动,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招生入学时间为5月24日、25日,民办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同期进行。
据悉,今年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今年秋季入学的一年级学生,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各种名目设立重点班,班容量应符合相关规定,杜绝大班额情况,积极推进小班化教学。
此外,今年本市将严格实施全国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已实现全国联网并试运行,系统将为每名中小学生建立全国唯一的、跟随一生的学籍编号。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津入学 需“五证”提前一年申请
记者从市教委获悉,今年本市小学招生工作将进一步规范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据悉,本市出台了《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对于入学需要的“五证”作出明确规定,包括: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天津合法居所的证明、居住证持有人在天津的务工就业证明、天津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为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居住证持有人要为随迁子女提前一年申请登记入学,目前已完成今年的入学申请登记工作。
使每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教育 重残儿童可享送教服务
记者从市教委获悉,今年本市小学招生工作将积极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据悉,今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部委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要求进一步推进教育公平,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可以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度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安排在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不能到学校就学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特殊教育学校安排送教服务。
人户分离儿童相对就近入学 由所属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记者从市教委获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登记入学,由区县教育局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据悉,本区县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所属区县教育局在本区县内统筹安排入学;跨区县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县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跨区县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且确有实际困难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记者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