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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五一节日期间,全市综合执法系统放弃公休,全面履职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治理,确保广大市民群众度过一个干净整洁、和谐美丽的假期。
根据节日期间百姓放假公休多、出行多、休闲活动多,大多公园、车站、商业区人员剧增的特点,市综合执法局在五一节前提前部署了全系统节日期间工作重点,各区综合执法机关全员上岗,机关干部充实到一线组织,持续高压严管,按照网格化管理的原则实行领导包队、队长包片、队员包点的三级联包责任制。
同时,市综合执法局成立多个工作督导组,分赴各中心城区进行不定时进行巡查,重点督导各区综合执法局治理利用机动三轮车占路经营、露天烧烤、马路餐桌、占路摆卖等违法行为。发现问题,通过系统的指挥平台,通知相关执法人员到达点位,及时、有效、稳妥的处理突发事件。
“五一”假期期间,是各种违章行为的多发时期,占道经营、店外摆卖、违法建设等问题呈上升趋势。违法建设者以为放假期间,执法人员管理松懈,值班人员较少,就突击建设;流动商贩,趁着五一假期行人游客增多,占道经营,影响市容环境的同时破坏了天津市的形象。对此,全市各区县综合执法局将重点加强各大公园、商业区、景区、游乐场、居民区周边流动摊点的规范疏导,保证天津城市环境整洁有序,道路安全畅通,为市民渡过一个欢乐美好的“五一”假期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时,5月1日是天津市治理机动三轮车工作的重要节点,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再次联合发布通告,将在5月1日以后依法严格查处机动三轮车“非法上路”、“非法运营”、“非法占路”等行为。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系统也将全面取缔市中心城区和外环线以内以及其他区县建成区利用机动三轮车违法占用道路、公共场所从事摆卖和销售、加工、修理机动三轮车的行为。违反规定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将依法对占路摆卖经营的机动三轮车予以没收,处5000元罚款。对屡教不听、屡禁不止,不服从治理的相对人实施严管重罚,对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有关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通讯员孙宗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