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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日,公安红桥分局破获一起敲诈勒索案,并对该嫌疑人进行依法刑拘。据了解,该人为一中年妇女,长期扰乱单位正常办公秩序,对医院、银行保险公司、机关单位、社区居民进行敲诈勒索。
今年4月1日,本市某重点工程在红桥区千阳里小区旁开始施工,家住该小区的妇女蒋某某开始以噪音扰民为由多次拨打110报警,并到施工现场阻止施工,要求施工方赔偿其3万元。派出所民警与工程相关负责人对蒋某某提出的要求进行了相关政策解答,蒋某某对工作人员的答复表示不满,遂对工程负责人和民警进行谩骂,期间多次进行无理行为,并以死相挟。之后,其强行占据刑侦九大队民警办公室长达九天。
办案民警一面耐心劝导蒋某某要控制情绪,一面深入到蒋某某的居住地周围进行调查走访收集蒋某某阻碍重点工程施工,敲诈赔偿的证据。在调查过程中,几名居民向民警反映蒋某某曾多次采取无理取闹的行为敲诈他人或单位钱物的线索。根据群众反映,刑侦九大队与邵公庄派出所分头展开调查。
经过民警走访调查,获取了蒋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的大量证据。2008年7月,蒋某某在某医院就医后,以医院没有治好为由拒绝医院提出去权威机构鉴定的要求,并自杀相威胁,索要赔偿,扰乱了医院正常工作。最终,医院迫于无奈赔偿其人民币5000元。2011年5月30日,蒋某某在河东区某保险公司内,要求退掉一年前上的保险,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退保结算应扣除相关费用,但遭到蒋某某拒绝,于是其故技重施,以死威胁保险公司。最终,于7月19日,保险公司迫于压力以救助的方式补偿其人民币11400余元。截至目前,经办案民警查证,蒋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的行为多起。此案仍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蒋某某敲诈勒索的行为之所以屡屡得逞,是涉事单位和群众面对这样的行为大多采取息事宁人,赔钱解决的方法,助长了蒋某某的嚣张气焰,蒋某某一哭、二闹、三自杀的伎俩屡试不爽,吃惯了“甜头”她才得以抓住一切机会实施敲诈。殊不知,多行不义必自毙,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记者董立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