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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日前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获悉,天津市公安局决定于5月12日至5月18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主题为“打击防范经济犯罪护航改革保障民生”的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周活动。
自2004年起,本市公安机关每年5月份都用一周的时间坚持开展此项活动,至今已11个年头。5月15日“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将在全市掀起打击防范经济犯罪的宣传高潮。
据了解,今年1月到4月,全市各级公安经侦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加大对各类经济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650余起,为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亿余元。相继组织开展了经济犯罪“积案”清理,打击传销犯罪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等多个专项行动。特别是在经济犯罪“积案”清理专项行动中,已清理过往疑难案件180余起,成功抓获数十名经济犯罪嫌疑人并移送起诉,取得了阶段性战果。
当前,我市经济犯罪形势主要表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金融诈骗类犯罪中信用卡诈骗案件多发,且犯罪形式多样;二是涉税类犯罪仍以发票类案件为主,职务类犯罪多为企业员工作案;三是侵权制假类犯罪案件得到有效控制;四是扰乱市场秩序犯罪中仍以合同诈骗案件为主。特别是,在我市公安机关侦办的合同诈骗案件中,涉车类合同诈骗案件大幅上升,且数额较大。此外,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骗取货款和货物的犯罪案件时有发生。(渤海早报记者郭佳通讯员谷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