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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名已婚男子编造虚假身份、年龄与他人恋爱,欺骗对方感情,并以各种理由骗取女友巨额钱财。检察机关日前以涉嫌诈骗罪对该男子提起公诉。今天上午,本市和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9月,本市无业男青年宋某编造假名“宋亚楠”,通过隐瞒已婚事实及真实年龄等手段骗取被害人栾某信任,并与之建立恋爱关系。2010年8月至2013年10月间,宋某多次虚构其父在山西开煤矿急需用钱、母亲住院需用钱等事实,骗取被害人栾某人民币共计26万余元。经被害人报案,公安机关于2013年10月11日将宋某抓获。
上午10时,庭审正式开始。法庭上,检察机关提出,被告人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多次实施诈骗行为,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宋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宋某当庭交代,他于2008年结婚,但与妻子感情不好,2009年9月他与被害人栾某通过网络相识,两个多月后同居。据被害人栾某在庭上陈述,宋某当时谎称自己生于1976年,比真实年龄虚报6岁,同时隐瞒了已婚的情况,两人交往多年间从不让栾某去其家中拜访,在骗得栾某的信任后,便不断找其要钱。
截至发稿,庭审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