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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日,地税部门在对旅游行业和多家教育培训机构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个别企业和社会办的“一对一”教育培训学校存在通过转移经营收入、不为学生家长开具发票等方式隐匿收入、偷逃税款的行为,就此税务部门对查实的5个单位进行了处罚。
地税部门在对某旅游制品公司检查中发现,存在“往来款项收入不入账,划归个人所有偷逃所得税”情况,税务部门对这家公司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合计34.89万元。此外,税务部门发现滨海新区某教育培训学校银行收入与账目收入严重不符,校方承认了隐瞒收入的事实,补缴营业税及其附加、个人所得税、滞纳金和罚款31.2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