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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盗窃案提起公诉,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某判处刑罚。
被告人张某,男,33岁,无业,曾因盗窃和聚众斗殴两次入狱,2010年刑满释放。正当壮年的张某本应该依靠自己的劳动来养家糊口,可游手好闲的恶习促使他又“重操旧业”,犯下了多起盗窃行径。提起盗窃,首先会想到在公共场所扒窃或是半夜入户盗窃,但本案的张某却专挑彩票售票网点下手。近一个月的时间里,张某趁凌晨街上无人之际,采用液压钳子及撬棍撬开彩票站卷帘门的方式,八次成功侵入站内实施盗窃,盗窃现金、彩票、电脑等物共计2万余元。此外,张某还曾撬门进入一海参专卖店盗得贵重营养品若干。经失主报案,公安机关将被告人抓获归案。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涉案赃款责令退赔。
本案中,大部分赃物已经收缴,但张某多次盗窃,而且存在累犯情节,法律必将对其严惩不贷。在此,检察官提示广大市民,防盗意识仍要提高,尤其是经营店铺的市民,要注意关好门窗,并加装必要的防盗设备,不给小偷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