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窜入居民楼栋内,趁住家房门未锁之机,进入室内盗窃财物,后被当场抓获。日前,该男子因盗窃罪被北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3年7月20日17时许,本市无业男子陈某来到红桥区一居民小区内伺机行窃。其间,陈某进入一楼栋内,经过居民齐某家门前时,发现其房门未锁,遂入室盗窃其联想手机一部及人民币200元。后因行迹败露,陈某逃离现场,途中被失主齐某抓住并报警,民警赶赴现场将陈某抓获归案。
案发后,涉案被盗赃款、赃物已全部起获并发还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