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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从6月1日起,电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将正式启动,本市移动、联通、电信三大电信运营商的249家业企业如期实施试点改革。
据了解,为确保电信业“营改增”试点如期实施,本市税务部门制定了周密方案,层层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要求、组织数据移送,搞好改制登记,开展增值税培训。统计显示,本市此次纳入试点的249家电信企业,2013年累计实现营业额170亿元,缴纳营业税超过5亿元。电信业“营改增”后实行差异化税率:提供语音通话等基础电信服务的税率为11%;提供短信、彩信、数据信息传输和网线接入等增值电信服务的税率为6%;为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免征增值税。实行差异化的税率,体现了国家对于发展增值电信服务的扶持,也为电信企业进行业务变革创新提供了空间。
税务部门表示,电信业营改增对于原缴纳增值税的企业是一个利好消息。如今几乎所有的企业都会产生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网络服务等电信费用。在电信业营改增之前,这些企业接受电信服务时,将承担含在价格中3%的营业税。而营改增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发生的相关电信费用,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便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实实在在降低了企业税负。这也是电信业营改增进一步完善营改增抵扣链条,降低下游企业税负的具体表现。 (记者霍艳华 通讯员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