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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5月30日,天津市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大会在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举行。去年3月,市民政局和市司法局联合发文,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天津市社会组织人民调解(暂行)办法》,受到民政部表扬。天津市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创新之举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并为该调解委员会揭牌,并向首批26名调解员颁发聘书。
天津市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由热心调解事业,具有专业调解技能的社会组织从业者、律师、退休的法官及检察官等担当,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免费为社会组织提供矛盾纠纷的调解服务。天津市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社团调解部、民办非企业单位调解部、基金会调解部以及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