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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本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犯罪记录封存、心理干预、社会调查、异地户籍青少年帮教等制度建设屡创全国首例。日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成立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专业合议庭,打造专门的未成年人审判精英法官队伍,同时加强全市审判调研指导。
天津高院正式成立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专业合议庭,其中审判长是女性法官。那些卷入刑事案件甚至血案命案中的孩子们,身心都受到严重伤害,对此,法官们感触很深。法官曾办过一起案件,在校学生和校外人员发生聚众械斗,导致一个孩子殒命,被害人和被告人有的是平时关系不错的同学玩伴;有的素未谋面、为充哥们义气参与其中,他们身上有明显的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如单亲家庭、父母离异、辍学、交友不慎等。还有的是留守儿童,父母在外地或者国外打工,家长疏于管教,这些孩子吃穿不愁但精神空虚,容易被社会上的成年不法分子引诱利用。合议庭审判长女法官缴治民说:“对于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惩罚的同时,更应注重教育、感化和挽救,家庭学校都应承担责任,需要全社会关注和关爱未成年人。”
刑一庭副庭长董照南介绍,1984年河西区法院成立全国首批未成年人犯罪合议庭;1991年1月河西区法院成立全国首个少年刑事审判庭;2010年和平区法院首创“异地户籍青少年帮教基地”;2013年本市出台《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是全国首个省级高院出台让失足孩子“无痕”回归社会的规范性文件。本市还建立健全合适成年人参加诉讼制度,解决审判中未成年被告人法定监护人或其他近亲属因故无法出庭等情况,法院联系辖区内未保委、关工委指派工作人员作为合适成年人参加庭审,代行法定代理人诉讼责任,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