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天津警方报道
天津北方网讯:日前,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因团购券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提起公诉,被告人张某被判处刑罚。
28岁的小刘2013年10月20日18时左右,在本市河东区某步行街一家麻辣香锅店用餐。小刘和老板张某在团购券的优惠额度上产生分歧,进而发生口角。后在店外的胡同内,张某与店员等人对小刘进行揪扯并拳打脚踢,造成小刘右股骨颈骨骨折。经鉴定,小刘右股骨颈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头部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案发后,公安机关将张某抓获归案。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