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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更好地解决驾驶人交通违法裁决难、缴罚难的问题,由交管部门与银联商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联合研制推出的“互联网交通违法自助裁决和缴罚平台”已经正式上线运行。驾驶人只需轻点鼠标,足不出户即可完成自助裁决、网上缴费。
“互联网交通违法自助裁决和缴罚平台”是交管部门方便驾驶人处理交通违法推出的又一种“一站式”便民服务系统。该系统不但具有交通违法罚款缴罚功能,还具有交通违法自助裁决功能。目前,本市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是到全市各交警支、大队违法处理业务大厅的服务窗口或使用大厅内设置的交通管理自助服务终端机两种渠道现场办理。“互联网交通违法自助裁决和缴罚平台”推出后,驾驶人需要处理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行为时,只需登录“互联网交通违法自助裁决和缴罚平台”(http://www.jgums.com)即可足不出户自助办理,初次登录的市民可通过输入手机号,取得验证码,并根据提示填入相关信息及设定密码进行注册。已注册过的市民,可直接输入手机号码及密码,然后按照系统提示,利用“交通违法罚款缴纳”、“机动车违法自助裁决”或“交通违法缴费记录查询”等功能操作,完成交通违法处理。整个操作过程非常简单,处理一笔不会超过两分钟。
交管部门提示,使用该平台进行自助裁决和缴罚须注意以下几个条件:一是驾驶人对违法行为无异议;二是处理的交通违法,必须是本市交管部门采集的本市车辆的非现场违法行为,外埠车辆及外埠汇转的交通违法行为不能进行自助裁决;三是进行自助裁决时,必须是驾驶人自行完成裁决和缴款业务,如非本人操作因此造成的相应后果,由驾驶人自行承担;四是接受处罚的驾驶人及车辆,所持证件必须是本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及行驶证,且驾驶人必须同时是机动车所有人、车型必须为小型车辆,系统不提供小型车辆以外及车辆所有人为单位的车辆违法行为裁决服务;五是驾驶人所持驾驶证不能存在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证超出12分、丢失、被暂扣、扣留、注销、超过有效期等异常状态;六是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是依法应处200元(含)以下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不含单项违法行为一次应记12分和裁决后累计达到或超出12分的情形;七是裁决处理成功后,接受处罚与缴纳罚款应一并进行确认,否则系统将不接受处理结果。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驾驶人已提前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裁决,即可在该平台通过“交通违法罚款缴纳”功能,对已裁决交通违法直接进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