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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了最大限度减少和预防突发事件对孩子造成的伤害,昨日,市教委制定印发了《天津市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在本市中小学及幼儿园中开展针对地震、火灾、校车事故等应急疏散演练,要求中小学校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意见》中,将应急疏散演练按照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总结阶段的时间顺序,做了详细规定,例如:应急疏散场所通常选取操场、广场等通风、相对宽阔的地带;应急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禁止将安全出口和教室、实验室、宿舍等安全门上锁或堵塞;应急疏散通道要根据学生分布和建筑物结构合理确定,合理分流;疏散路线要避免穿越公路、交通密集和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教职工在组织学生避险、疏散的整个过程中,应使用规范、简短、明确的疏散用语等。
《意见》明确规定从疏散信号发出到全体师生疏散完成,原则上楼层较低(4层以下)、安全出口合理、通道通畅的学校应控制在2分钟之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