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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家门口的超市就能代交电费、交通罚款,可方便之余却因为分别收取3元和5元的手续费,而且还没有任何收据,难免让大家质疑这笔费用的合法性。
超市:自行规定收取手续费
这家超市位于塘沽春风路附近,是一家很普通的批发、零售超市。昨天上午,记者来到这里,店门口硕大的广告牌“代交电费、交通罚款”特别抢眼。别看店面不算大,可因为紧邻居民区,这里客流量不断。“咱这儿是能交电费吗?”见有人询问,一名女店员热情地招呼着:“可以,记得拿着购电证和购电卡。”另外,女店员还强调,购电需要缴纳3元手续费,购电有凭证,手续费没有收据。不仅如此,这家超市还能代交交通罚款,可凭借交通违章认定书来此交费,每条罚单收取5元手续费,同样没有收据。
“咱家有一台POS机,就靠它交电费和交通罚款。”超市店主告诉记者,这台POS机是银联商务推出的一款便利支付产品,能代交话费、电费和交通罚款等。而这还是两年前有业务员来店里推销,办理时缴纳了3000元押金,每月还得支付POS机租金。据他介绍,一开始只代交话费和电费,POS机每月租金60元,一年前又增加了代交交通罚款的服务,租金涨到了每月160元。另外,还得安装一台固话,这样才能联网交费。“办理时花费了一个多月时间,需要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前往电力、交管部门办理联网。”
代交电费、交通罚款收取手续费一事,店主也坦诚地表示,是店里自己规定的。而之所以代交电费的手续费是3元,则是因为居民前往最近的电力营业网点缴纳电费来回路费4元。另外,店主告诉记者,代交交通罚款手续费每条5元也不是死规定,5条以上还会打折,省得司机们前往交警大队排队交费。而在店主看来,他并不指着这个赚钱,就想着方便附近居民,顺便也招揽顾客。
律师:个人定价不合理需物价部门界定
那么,超市代交电费、交通罚款加收手续费的做法是否合理?对此,云杰律师事务所的钟秀峰律师表示,个人自行规定加收手续费以及费用的价格,显然不是政府定价,而是企业自身行为,此举并不合理。“因为代交电费、交通罚款是以商业为目的的对外经营行为,能否加收手续费以及费用的多少,都需得到物价部门的界定。”钟律师认为,若被界定为非法收费,超市则应为已缴纳罚款手续费的市民办理退款。新报记者郝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