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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近日有媒体报道,广州某楼盘从16000元至21000元的每平米售价突然降到9800元至12500元,导致老业主强烈反弹,竟然封闭小区禁止销售员和看房客进入。有老业主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于2012年以每平方米16000多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房子,当时一些靠近江边的好户型并未销售,现在靠近江边的房子卖得比他的房子还要便宜很多,他很不甘心。目前房价调整的问题成为一大热点,舆论都在关注中国楼市走向,但在笔者看来,房价的涨跌不单是财经消息,由其延伸出的现象也值得我们去思考背后隐含的社会问题。


广州某楼盘降价业主就封闭小区禁止销售员和看房客进入,其实在近期的“楼市降价业主闹事”类别的新闻里面算是很“斯文”的了。我们可以看看其他的例子。2014年2月,杭州某楼盘每平米降价4000元,售楼处遭到老业主一顿乱砸;3月,江苏常州某楼盘每平米降价一千多元,业主拉横幅、砸售楼处;5月,南京一楼盘每平米降价千余元,业主聚集维权举标语要求退房......从今年以来,楼市调整而带来的“闹事”问题实在不少见,其中折射出当前社会出现商业契约精神缺失的现象。

商业契约精神实际很简单,就是公开透明地交易,说话算数,一旦作出了承诺必须要执行。购买商品房本身是一种交易行为,买卖双方在某个时期以共同认可的价格支付某种商品,这都遵循于市场规律。但如果买房者是刚性需求,要完成自身的居住要求,那无论房价是涨是跌,又有什么关系呢?因为无论贵还是便宜,作为刚性需求来说,你需要的是居住的地方,那只有买了。而对那些希望通过转手房子来获利的人来说,这本身是一种投资行为,因为市场调整而带来的房价下调,又有什么道理去闹事呢?难道就只允许房价上涨让投资者坐收渔利?世界上哪儿有保赚的行业?“楼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从参与到该投资行为开始,投资者就应该遵守商业契约精神的原则,自负盈亏,凡是认为楼市“只会继续不停走高”的人,都是缺乏基本经济常识的,投资亏了,不应该砸售楼处,不应该闹事,只能怪自己的投资眼光不好。换位思考,有的房地产开发商也缺乏商业契约精神,因为有些业主闹事,是由于在购房之前得到开发商某些承诺,事后却拒不兑现,又或者以带有误导性质的宣传手段让业主在购房前认为楼市前景大好稳赚不赔,这本身就是有违商业契约精神。


从文化角度讲,在中国,契约文化资源并不丰厚,许多人更沉迷于不按规则出牌,习惯于从破坏规则中获得短期利益,乐于把破坏游戏规则当成智慧的象征。曾经有媒体以田忌赛马的故事作例子作解析,因为赛马是有规则的,上马对上马、中马对中马、下马对下马,但是田忌却使用了下马对上马、上马对中马、中马对下马,假使将这种赛马方式放到讲规则的市场经济中就是不讲规则。中国人能变通,不断变通,但是这个变通的结果就是没有规则。

从制度角度讲,中国对契约的尊重和保护力度不够,一直缺乏完善的违约制约机制。契约精神是一种价值观,是一种尊重规则和重视规则的意识,在制度层面,是以法律为准则之下的行为规范。有些时候,甚至一些政府部门与官员带头破坏游戏规则,不尊重公平价值,起到了非常不好的负面带头作用。例如一些民营企业,在地方政府换届以后,就面临着曾经的某些规则不再有效的问题,契约不被尊重,逐渐从上至下形成某种共同默认的社会心理。如果有完善的违约机制,让每一个社会成员明白“违约成本”有多高的时候,自然能形成震慑。

党报谈楼盘降价售楼处被砸:要消除“房奴”焦虑

摘要:都明白“楼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为什么大量普通家庭还是争相“透支财力”入市?因为百姓对房价高企产生了“恐慌性”预期。楼市交易看上去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自由恋爱,实际上却超出了家庭风险承受能力。【详细>>

杭州楼市限降令:成交价低于备案价15%以上无法网签

摘要:多地在实施的“限降令”波及杭州。根据杭州市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从5月23日开始,如果商品房实际成交价低于备案价格超过15%,那么将通过技术手段限制网签。事实上,杭州不少降价楼盘的开发商被房管部门请去约谈,并被告知房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将推出降价备案制度。【详细>>

社科院专家:楼市面临拐点 未来房价或不断下跌

摘要: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的住房总量相对于人口总量来说虽然没有出现过剩,但价格太高,已经超出一般居民的承受能力。换句话说,如果价格保持不变或居民收入水平没有大幅度改善,这些中心城市的住房也难以出清。 【详细>>

楼市的调整阶段可以预见仍会催生很多让我们啼笑皆非的社会事件,而由此引发的关于契约精神的思考却一点都不好笑,因为一个缺乏契约精神的社会,无论从政治还是经济领域上讲都会充满各种不确定性,并最终会映射到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之中,不得不引起我们的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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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网友咕噜肉: 众人狂抢房之时不料老业主中途杀出怒砸售楼处。降价有风险,打砸违法的,且砸且反省。
北方网微博网友浦东新街: 中国地产界真是世界奇葩,买房亏损了还会集体去砸售楼处。
北方网微信网友andy: 房价疯涨的时候没有人去砸售楼处,房价一降却砸售楼处,恨贪官不敢把贪官咋样,却拿无辜平民开刀,怪世道。
北方网微博网友摆渡: 股市跌了,乍不见人去砸交易所呢?
北方网微信网友丹丹糖: 开发商没逼你买,如果说丈母娘逼你买,你买不起就换个丈母娘……
北方网网友吐血不: 我觉得我得劝劝砸售楼处那些朋友,同样都是犯法,您就不如直接拦路抢劫来的实在,我这么说合适么?反正我还没买房,售楼处跟我没关系 。
北方网微博网友时不利兮: 这要是卖菜的降价了,是不是得把农贸市场给砸了啊。
 
 
编辑:李彤
既然签订了购房合同,就应该按合同办事。房价下降,购房者去售楼处抗议,要求退差价;但如果房价上涨,开发商是不是应该在上房时让业主补交差价呢?楼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购房者在买房前就应做好风险评估,不能因为房价的下跌而失去理性。
 
编辑:郑津
老百姓买套房子不容易,买了房子盼涨价也可以理解。但是,有涨有跌乃是市场经济的特征,以打砸行为向开发商施压,“许涨不许跌”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编辑:包天墅
房价下跌引发的种种社会事件反映出中国缺少一些契约精神,大众对契约精神认识不足,而这也与现在整个社会环境因素有关系。
 
编辑:尹辰辰
买卖行为双方自愿,签订了合同,就代表已经认可了合同所规定的房价。如果按照闹事业主的逻辑,房价上涨的话是不是应该给业主补差价呢?房子是商品!商品的价格就会有涨有跌!谁规定的房价只能涨,不能跌?
 

新闻中心 邓坤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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