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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本市近日出台并实施《天津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依据《天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事件分级,突发环境事件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个级别。一旦有突发环境事件,市环保局将分级别应对,并组成专家智囊团协助。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全力组织开展救援;采取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污染物及其进入外环境的途径,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和危害的扩大。各区、县环保局应要求有关部门控制或切断污染源,避免污染物向外环境扩散,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灾害发生;组织环境应急监测;随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征集全市环保系统、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有关行业专家,成立天津市环保局环境应急专家组,并根据工作需要组建现场专家组。专家组负责研判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程度、发展态势等,提出现场应对及安全防护建议,指导后期调查评估及生态环境修复,参与环境应急新闻宣传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