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与女友发生争吵,老乡好心上前劝架,不想,其竟一刀将老乡捅致重伤。日前,西青区法院经审理,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同时判令其赔偿伤者经济损失4.9万余元。
2012年5月23日16时,黑龙江省男子杜某在本市西青区大寺镇大寺村其暂住处,因琐事与女友沈某发生争吵,杜某的老乡刘某好心上前劝架,未成想,气急败坏的杜某竟持水果刀捅向刘某的腹部。刘某受伤后,杜某慌忙外逃。事发后经鉴定,刘某的损伤程度已构成重伤。2013年8月27日,杜某在烟台市被警方抓获归案。